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刘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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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农产品回收合同要当心

2016年1月21日  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whhtlvsh.com/
 
  近几年,订单农业在我国发展的越来越快,许多农民对它也是情有独钟。于是,一些唯利是图的人便抓住农民的这种心理,精心谋化出一场场“产品回收”的骗局,使数不胜数的农民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我们就先提醒您在选择项目、签订合同时,千万要注意分析、衡量以下几点。
  一是回收距离很重要。农户如果与合同企业距离很远,回收干品还好点,如果回收鲜品,不光贮藏保鲜的费用,还得搭上运费。因此,在选择种养项目时,如果遇到产品回收,距离远了的最好不考虑。
  二是要考虑项目是否有市场。选择种养项目时农户应该选择当前市场热销或是发展前景广阔或是有深加工能力的农业项目。万一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不能按合同回收产品,还可以把产品运到市场上直接销售。
  三是要看合同条款是否合理。据分析,许多的虚假“回收合同”,没有一个不是先让农民高价购买所谓的良种或是种苗,再用一些比如象“上门高价回收小苗或产品,合同到期归还押金”等等这写美丽诱人的谎言来引诱农户签订合同。因此,农户在选择项目时,如果遇到这种高价回收的信息千万不要以为是“天上掉馅饼了”。
  四是要看合同是否有效力。据了解,在许多“回收产品”的骗局中,没有一份有效合同。因此,合同条款不清晰、不全面、责任不明确、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合同都是值得引起农户要谨慎考虑的合同。
  农民朋友如果要和有关企业或部门签定种植养殖合同,千万要仔细考虑以上我们跟您说的这四点,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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