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忠律师,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常见劳动合同问题主要有哪些
1、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对方是小人,那些许诺就会变成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2、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一旦发生纠纷,招聘方总会振振有词地拿出这种所谓规范式的合同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3、单方合同。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4、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工作,违心地签了合同,却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也许是用人单位更无视劳动者的安全,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也许连讨个说法的机会也没有。
5、两张皮合同。有些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因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失去了这个武器,不但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会失去本应该得到的利益。签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
二、订立合同时怎么防范陷阱
合同签订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符合法律行为的一系列原则,以避免当事人恶意制造合同陷阱,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符合:合法原则,意思表示真实原则,平等协商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1、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可见,只有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才有资格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即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而作为合同主体的这几类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又各自有差别,因此,必须根据其不同情况,做出具体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必须以法定程序设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等。
2、对签约人员的资格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法定代表人的审查,首先,审查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确认其是否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次,审查其行为是否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法人的工作人员的审查,一是其职务代理是否属实;二是其签约行为是否符合该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三是签约行为是否与其职务相称等。对委托代理人的审查,是否有代理证书,是否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是否以合同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签订行为等。
3、对合同当事人履约能力的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财产状况的审查,供货能力的审查,人员、技术及设备条件的审查,履行信用的审查等。
合同本应该作为我们在维权的时候的重要维权凭证,合同当中的每一个细节性的条款都应该仔细的进行审查,有些公司在整份劳动合同当中全部都是要求员工应该遵守什么样的规矩,员工应该进什么样的义务,但反观公司,几乎没有任何对公司这方面的约定,这样的用人单位,根本就无需考虑在此发展。
当今社会,是一个秩序井然的文明社会。合同作为一项制约双方权责的工具在签署审查时也有着相关的注意事项。由于审查合同时的疏忽,在工程的后期往往会造成许多具有恶劣影响的经济纠纷。下面就随一起来看看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吧。
审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首先,要贯彻四个原则,一是合同审查的合法性,需要穷尽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所审合同所属监管部门所出的规章制度、资质,注意一定是最新的条款;同时查找最高院发布的案例是否与我们所遇到的问题相关,是否有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
二是合同审查的操作性,视合同的复杂程度,分别采取电话沟通、当面座谈与尽职调查的方式;这样可以了解当事人的目的,进行一些商业风险的把控;
三是合同审查的逻辑性,条款前后呼应,防止条款重复,权利义务混同,明确双方人;
四是合同的全面性,设立正常履行的条款、预设退出机制、问题的提前预判
其次,审查合同注意事项以及步骤:
一是审核标题:标题尽量直接说明合同的性质,双方的主体,即大气又一目了然;
二是审核主体,公民要看身份证和户口本,企业要查工商信息平台、最高院裁判文书网、失信被执行网、企业信用信息网等进行查询,写清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微信号、QQ号,注意事无巨细,同时附带身份证、居住证等复印件做附件;
三是查询有无鉴于条款,把自身有缺陷的地方提前写入合同,把订立合同的目的初衷与事实状态、理由写清楚;
四是审查签订的文体有无权限,有无授权,有无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同时审查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五是争议管辖设立,仲裁或诉讼;六是违约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
七是审查格式条款;
八是审查通知与送达条款;七是合同结尾审查当事人签章及公司印章是否合规;九是若不允许改动的合同有无打印文本或清洁文本的条款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审查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从合同的签署双方作为出发点进行阐述的。首先需要注意到合同审查的合法性,这是基本。其次对于合同的条款规定需要进行细致的解读,注意逻辑以及全面的影响。以上即为审查合同时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