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刘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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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2017年3月2日  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whhtlvsh.com/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