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刘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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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仲裁委: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成仲裁热点

2014年11月12日  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whhtlvsh.com/
东北网4月4日讯记者从哈尔滨(楼盘)仲裁委员会获悉,2013年一季度,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61件(不包括分支机构),涉案标的1.7亿元。受理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27件,占44%。
  资料图。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说,二月份由于春节法定假日影响,立案数量略少,三月份开始,案件数量有所上升;从案件类型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共44件,占一季度受案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在已受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开发商未按规定为产权人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登记、逾期办理进户手续、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等成为较常见的纠纷类型。为防范这类纠纷的发生,哈尔滨仲裁委专家提醒市民,在签订合同前,应查验开发商的“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公平,对合同不清楚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一定要弄清楚后方可签字。进户时,商品房一般应具备“二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尽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具体的交房条件、权属证书及所有权登记的办理时限及违约责任等,在合同中可以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一旦发生纠纷,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