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刘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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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推广“预付卡消费合同”7日内可无条件退卡

2014年11月5日  威海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whhtlvsh.com/
省工商局发布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



资料图

商家有义务在停业前10日通知消费者,并就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有效期延长、合同变更等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海峡都市报3月27日报道:办预付卡消费,卡内钱尚未用完,商家已经不知去向,办了卡却享受不到应得的服务,商家却百般推脱,不予退卡。如今随着预付式消费的普及,方便市民的同时,以上种种的问题也油然而生。

近日,福建省工商局制订了《福建省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可供省内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洗衣等服务行业选用,将指导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和消费者依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进一步规范预付式消费经营行为。具体的示范文本可登录省工商局网站下载使用。

记者看到,合同示范文本中,对预付式消费的服务项目、服务价款、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卡项使用、退卡、合同解除等从办卡到退卡每一个细节,都做出了明确的约定规范,正规守法的商家如能按照文本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将清楚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退卡问题,示范文本中规定合同签订起7日内可为“犹豫期”,在该期限内乙方有权无理由退卡,甲方应退还卡项内剩余金额,但同时有权扣除优惠部分及工本费。示范文本也明确了在卡项使用期限内,非商家原因,如消费者提出退卡,双方要在合同约定采取何种具体方式处理。

而对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办卡后商家突然终止营业问题,合同中“商家权利义务”一项明确了如商家发生营业地址搬迁、装修、停业、经营项目变更、经营权转让、停业、歇业等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商家有义务在有关事件发生之前10日通知消费者,并就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有效期延长、合同变更等与乙方协商解决。通知应以电话、信函、当面通知、报纸等公共媒体通告方式进行,否则商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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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卡内还有钱,可是商家突然倒闭了,消费者该怎么办?预付卡逾期,卡内金额作废,又该怎么办?……针对目前预付式消费争议多的现状,福建省工商局制定了《福建省预付卡消费合同》示范文本,并于近日正式在全省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洗衣等服务行业推行。

在纠纷争议最多的合同解除问题上,该合同范本首次规定消费者办卡后7日内为“犹豫期”,拥有无条件解约权,商家应退还卡内剩余金额,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

没有书面合同预付卡消费纠纷多

“充1000元送800元”、“充500元,洗衣打8折”……昨日,记者走访福州市区多家美发店、洗衣店,几乎每家店都有办理预付卡的优惠广告。

当记者询问,办卡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时,商家都予以否认。他们表示,办理预付卡非常简单:不需要签订书面协议,只需要顾客留一个姓名和联系电话,把钱交了之后,这预付卡就算办成了。

福建省工商局相关人士指出,尽管办卡简单了,但是诸如“保留最终解释权”、“逾期不退款”等细节条款却很容易被消费者忽视。由于商家是先收钱后提供服务,那么这钱先交了以后,服务的质量却未必有保障。

据了解,预付卡消费是目前较热门的双赢消费模式:一方面,消费者通过预付式消费通常可以额外获得经营者给予的特别优惠,同时减少现钞使用,也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便利。另一方面,经营者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回笼货款,提高资金周转率,降低成本。

但是,近年来,个别商家常利用这一新型消费手段,制造商业陷阱,以各种形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福州市工商局统计,2012年会员卡预付式消费投诉较为突出,主要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经营服务缩水;二是设定霸王条款;三是随意限制消费;四是使用低劣商品;五是擅自终止服务;六是拒开消费凭据。

其中,去年影响较大的预付卡投诉纠纷有韩影宫美容院100件、家百福网站56件、起点健身55件、天天向上儿童摄影30件、葛莱美干洗20件、品奢形象沙龙19件等,主要问题都是由于消费者在这些店家预付了相当金额的会员费或卡费,这些店家却先后关门倒闭,众多消费者要求退款无门,从而引发群体投诉。

举措

合同首次规定办卡“犹豫期”

为解决预付卡消费存在的各种乱象,福建省工商局近日开始在全省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洗衣等服务行业内,推广《福建省预付卡消费合同》示范文本。

该合同示范文本将消费前的注意事项都考虑在内,包括预付式消费的内容、时间、范围、可享受的优惠等,解决了延迟使用、有效期内退费、价格调整以及有效期届满后的余额处理等问题。

示范文本还首次规定了消费者办卡后7日内为“犹豫期”,有权无理由退卡,商家应退还卡内剩余金额,但同时有权扣除优惠部分及工本费(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元)。

示范文本还以列举的方式对合同解除条件做出了详细的描述,明文确立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比如:商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及价格提供服务,变更经营场所,经营权转让,营业期或租赁期届满等情形,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商家退还卡内余额。如果商家不退款,消费者还可要求商家支付不超过余额30%的违约金。

据了解,示范文本对预付消费卡的服务项目、卡项使用、退卡事宜等内容为当事人预留了选择、填写的空间,以利于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解决依据。比如:对于经营者暂停营业、搬迁、转让等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就明确了经营者需提前10日告知消费者。

此外,示范文本还规定了双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并特别列举了过去经营者想方设法回避的服务义务问题,如:明确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以诱导、强迫等不恰当方式强制消费,不得擅自改变或取消服务内容等。

据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一方面可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升行业形象,另一方面使消费者的权益更容易得到保障。

同时,省消委会昨日也提醒消费者应理性消费,慎用预付卡,特别是金额较大的预付式消费,一定要与商家签订上述合同。商家如果有需要,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索取合同范本。



网购预付卡仍无需实名制

   购买电商3万多元的礼品卡(单用途预付卡),只要转账汇款后提供收件地址,就可以轻松购得。昨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预付卡实名制实行了近5个月,但网络商城里发行的预付卡并未实现实名制。一些网络商城可以注册多个账号进行交易,并且可将大额交易拆分成多次的小额交易以规避相关规定。而易讯、当当网等电商则直接通过转账形式,无需任何注册和实名制,即可购买到预付卡。

昨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京东商城、易迅网和当当网,咨询购买数十张总金额超过3万元的预付卡的相关事宜,虽然各个电商的购卡流程有所差异,但无论购买多少金额,三家电商均表示无需实名制。

京东商城的购卡需要直接在网络上进行网银支付,在礼品卡的选项中最高面额为1000元的预付卡。虽然网站对于单次超过5000元交易额的支付限定为无法操作,但客服人员却为记者支招:可以分多次购买。客服人员表示:“每次购买不超过5000元就不违反规定,更无需实名制。”

易迅网、当当网的售卡人员则表示,只要客户提供购买礼品卡种类、数量等信息,并通过银行把钱转入相关账户,不管单次购买金额多少,均无需实名制。客户只需提供收件人和邮寄地址即可。而对于收件人的名字,售卡人员则表示“只是作为寄件时填写运单用的,并不作为实名制登记,也不用提供身份证信息。”

当记者询问此举是否违反相关规定时,易迅网的售卡人员说:“规定只是针对线下的公司比较严格一点,目前线上暂未推出。”

为了加强对预付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去年9月,商务部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做好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的备案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并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并且,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兆增认为,虽然相关部门推出旨在反腐倡廉的管理规定,但实施效果却是大打折扣。而且新出台的规定还不够完善。例如虽然电商发行的购物卡也属于单用途预付卡类型,但《办法》并没有明确网络购物的部分具体规定。此外,规定1万元以上需实名登记也让一些人有“分多次购买”来规避风险。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完善政策法规,避免让规定有漏洞可钻。

丁律师认为,要从源头上遏制利用预付卡变相行贿,无论购买多少均需进行实名制,相关部门应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记录在案,以便于日后对于腐败问题的查询资金流向等提供线索。